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公開出讓公告
隴自然資源武告字[2024]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隴南市人民政府委托,武都區(qū)人民政府批準,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委托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公開出讓以下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用途 |
容積 率 |
建筑 系數 |
綠地 率 |
出讓 年限 |
競 買 保證金 |
武國土出2024-02號 |
位于隴南市武都區(qū)漢王鎮(zhèn)漢王街村佛堂溝。東接佛堂溝,西接山坡,北接山坡,南接武國土出2024-03號宗地(最終以勘測定界圖為準)。 |
現狀(規(guī)劃指標詳見《規(guī)劃條件通知函》編號:2024-6) |
10305.65平方米(約合15.46畝) |
二類工業(yè)用地 |
≥1.0 |
≥40% |
≤15% |
30年 |
323萬元 |
武國土出2024-03號 |
位于隴南市武都區(qū)漢王鎮(zhèn)漢王街村佛堂溝。東接佛堂溝,西接山坡,北接武國土出2024-02號宗地,南接山坡(最終以勘測定界圖為準)。 |
現狀(規(guī)劃指標詳見《規(guī)劃條件通知函》編號:2024-7) |
10601.51平方米 (約合15.9畝) |
二類工業(yè)用地 |
≥1.0 |
≥40% |
≤15% |
30年 |
332萬元 |
注: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出讓文件》,按掛牌方式出讓的,宗地出讓起始價、增價幅度見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公示欄。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0120240617000003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一)已取得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規(guī)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fā)建設的;
(二)拖欠土地出讓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規(guī)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規(guī)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一)有意競買者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0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出讓文件。
(二)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0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三)申請競買人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手續(xù)。
六、出讓方式的確定
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達到3家(含3家)的,按拍賣方式出讓;競買人不足3家的,按掛牌方式出讓。
出讓方式于2024年7月10日18:00時前確定,并通知競買人。以掛牌方式出讓的,同時通知起始價及增價幅度,掛牌期間繼續(xù)接受報名,報名時間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17:00時;交納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9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七、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一)拍賣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時
2.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廳
(二)掛牌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1.掛牌競價期限: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2日
2.報價時間:掛牌競價期限內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掛牌及報價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
4.掛牌出讓會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廳
八、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于2024年6月19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領取《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宗地編號:武國土出2024-02號、武國土出2024-03號)》。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二)本次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三)受讓人開發(fā)建設必須符合武都區(qū)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控制性詳規(guī)和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四)本次出讓宗地出讓前由漢王鎮(zhèn)負責地上附著物的清表工作。
(五)凡未繳清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此前有不良記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出讓活動。
(六)本出讓公告規(guī)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宗地詳細情況以《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宗地編號:武國土出2024-02號、武國土出2024-03號)》載明的為準。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特此公告
十、聯系方式
(一)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
聯 系 人:張洋
聯系電話:15294100889
(二)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何珂
聯系電話:15195809399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
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6月19日